“和田玉”将不按产地冠名

中国珠宝网(1gem.cn)  2008-3-28 9:24:00   来源:不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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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今后,闻名遐迩的“和田玉”将以八大类别出现在世人眼中,而且不再以地域冠名。
    昨日,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就自治区地方标准《和田玉》、《和田玉实物标准》召开了征求意见会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成秉勇表示,自治区地方标准《和田玉》、《和田玉实物标准》将成为地方强制性标准,顺利发布实施后将申报国家强制性标准。
    据了解,这次自治区地方标准《和田玉》中首次将“和田玉”分为八大类:羊脂白玉、白玉、青白玉、青玉、黄玉、墨玉、糖玉、碧玉。标准中规定了和田玉的术语、描述方法、定义、命名规则、分类、鉴定、实物标准样品、鉴定证书和标识。
    标准中规定不允许单独使用“玉”或“玉石”代替和田玉或和田玉分类名称;不能以产地修饰和田玉基本名或和田玉分类名,如“且末青白玉”等;名称前不能加“天然”二字。
    新疆是“和田玉”最大的批发及零售市场,而“和田玉”价格在短短几年间扶摇直上。2002年,籽料还在每公斤三万余元徘徊,到了2008年,普通籽料每公斤达到二十万元左右。由于利益驱使,市场上以假乱真的问题屡屡发生。
    2003年3月,新修订的国家标准《珠宝玉石名称》中,首次将“和田玉”写进国家标准,也就是说“和田玉”不特指某一个产地的玉石品种,而演变成天然玉石的品种名称。
    此次“和田玉”标准制定中,专家们历时4年,专门制定了《和田玉实物标准》,该实物标准根据“和田玉”的八个分类,“该标准一经实行,市场以假乱真的情况将会得到遏制。”成秉勇说。(记者蔡俊报道)
 

作者:佚名  /  编辑:us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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